为深入挖掘和传承文化宫作为城市记忆地标的历史价值和精神内涵,全面激活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改造提升后的数字赋能“硬核”、文化铸魂“软核”作用,让文化宫成为新时代职工群众的学校和乐园。值此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面向全体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开展“我与文化宫的故事”主题征文比赛暨“鉴证文化宫”主题实物征集活动。
活动名称
“我与文化宫的故事”主题征文比赛
暨“鉴证文化宫”主题实物征集活动
主办单位
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
征文内容及要求
征文内容
主题鲜明:以“我和文化宫的故事”为主题,可以从我记忆中的文化宫、我眼中的文化宫、我期望中的文化宫三个方面,任选其一来讲述自己与文化宫之间的点点滴滴。
我记忆中的文化宫
回忆儿时或青春时期与文化宫的初次邂逅,描述那时的文化宫景象,如建筑风格、活动项目、文化氛围等;分享在文化宫度过的难忘瞬间,如参加文艺演出、观看电影、学习才艺、结交朋友等经历;阐述文化宫如何成为你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对你性格形成、价值观塑造等方面的影响。
我眼中的文化宫
描述当前文化宫的现状,包括其功能定位、服务内容、活动形式等方面的变化。分析文化宫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与作用,如作为公共文化交流平台、职工文化教育基地、城市文化地标等。分享你近期参观或参与文化宫活动的感受,以及这些活动如何丰富你的精神生活,促进社区和谐。
我期望中的文化宫
展望未来,描绘你心目中的理想文化宫形象,包括其设计理念、功能布局、技术创新等方面;思考文化宫如何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需求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;提出你对文化宫未来发展的建议或设想,如加强数字化建设、拓展国际文化交流、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等。
相关要求
原创性: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,未在任何媒体(包括网络)公开发表过,严禁抄袭。如发生著作权问题,将取消参赛资格,相关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。
文体不限:散文、记叙文、诗歌、短篇小说等均可,鼓励多样化的表达方式和文学风格。
字数要求:根据具体文体而定,一般建议不少于800字,不超过3000字,诗歌可适当放宽限制。
提交方式:在10月20日前,通过电子邮件,将作品以及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收稿邮箱:温老师122154189@qq.com,
023-63873386附报名表(见附件1)。
请将作品电子版(Word或PDF格式)及作者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我和文化宫的故事”征文+作者姓名。
征文评选
评选形式:征文分初评和终评,特邀专家组成评选组,对报送的征文进行评选。
奖项设置:征文初评作品100件进入终评,获奖分配:特等奖1名奖金800元;一等奖2名奖金600元/人;二等奖5名奖金400元/人;三等奖7名奖金300元/人。
注:由文化宫纪检人员对评审过程实施监督,评审结果由文化宫公示。
所有证书均由主办单位盖章。
实物征集内容及要求
征文内容
历史文物:与文化宫建设、发展相关的历史文物,如建筑构件、碑刻、牌匾等。
老物件:反映不同时期社会风貌和文化宫活动的老物件,如老式放映机、乐器、体育用品等。
照片、影像资料:记录文化宫历史变迁和重要活动的照片、影像资料等。
文献资料:与文化宫相关的志书、文献、报刊等,包括反映文化宫发展历程、重要事件、人物传记等内容的资料。
艺术品:与文化宫主题相符的绘画、雕塑、手工艺品等艺术品。
征文要求
真实性:征集的实物必须真实可靠,不得伪造或篡改历史事实。
完整性:实物应尽可能保持完整,避免损坏或缺失重要部分。
代表性:所征集的实物应具有代表性,能够反映文化宫一时期或某一方面的历史特点和文化内涵。
附带资料:提交实物时,应附带相关文字说明或图片资料,介绍实物的来源、历史背景、故事等。
安全性:在征集和展示过程中,应确保实物的安全,避免发生损坏或丢失等意外情况。
无偿性:所有征集的实物为无偿征集,我们在主题活动结束后,将全部返还给持有者。
无偿捐赠:对于自愿无偿捐赠者,物品符合收藏条件的,由文化宫颁发捐赠证书;并在相关展示宣传活动中标明捐赠者姓名等信息。
参与方式
报名方式:参与者在10月20日前,通过电子邮件,将实物照片以及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收稿邮箱:何老师136116411@qq.com,023-60338268附报名表(见附件2)。
提交方式:照片电子档及报名表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我和文化宫的故事”实物+姓名。
实物评选
筛选整理:文化宫将对征集到的实物进行筛选和整理,整理出100件实物,并计划举办展览、讲座等活动,向公众展示和宣传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。
颁发证书:主办方将对入围的100件实物颁发荣誉证书,所有证书均由主办单位盖章。
保存展出: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实物,文化宫将长期保存和展出。
注意事项
(一)每位参加征文的作者报送不超过2篇,如果同时报送其他征文比赛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(二)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网络传播、公益性宣传等方式免费使用入展作品。
(三)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。投稿者还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,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。因投稿者违背《著作权》等法律法规导致相关纠纷,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(四)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)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和入展资格。
(五)凡参加展览征集的投稿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
(六)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机构。
“我与文化宫的故事”主题征文
[来源:]
发表于:2024-09-28 20:20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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